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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法院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 “潜水被告”接受线上调解

发布时间: 2020-06-05 09:03:49

来源:保山日报网-保山日报   

  本报讯 日前,施甸县人民法院姚关法庭在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过程中,因被告人在外打工,一直处于“潜水”状态,便依法采用了诉前财产保全的措施,让被告人终于“上线”,主动联系法官,接受线上调解,该案案结事了。RRR保山日报网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如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就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本案中,原告诉被告恶意欠款且不知下落。施甸县姚关法庭受理后,经多方查找均无法查找被告下落。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核实了原告送达相关应诉材料后,法官决定依法采取财产保全,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RRR保山日报网

  两天后,被告从外地打来了电话,主动与姚关法庭取得了联系,称其同意对案件进行网上调解。承办法官便使用“云解纷”平台,让原、被告通过微信小程序上线,法官在线上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最终双方当事人通过在线签名进行了确认,调解成功。RRR保山日报网

  今年以来,施甸县人民法院加大对这类案件的分析研判力度,依法依职开展财产保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仅姚关法庭,就作出了财产保全案件21件。[段院梅 孙 辉]RRR保山日报网

责编:蒋建国RRR保山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