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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命名的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出炉

发布时间: 2020-12-25 11:09:02

来源:保山日报网-保山日报   

   12月22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444保山日报网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密结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社会基础、文化基础、法治基础。涌现出一批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示范性强的先进典型,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444保山日报网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龙陵县为第一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等88个单位为第一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腾冲市清水乡中寨司莫拉佤族村等9个单位为第一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县、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争取新的更大成绩。444保山日报网

  《决定》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本 记]444保山日报网

责编:刘自明444保山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