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与分红个税双重压力?核定征收低至0.3%解困局

发布时间: 2025-10-17 15:43:25

来源: 保山日报网 

  对众多企业而言,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缴税”这一压力点。在常规税务体系下,企业利润需先扣除25%的企业所得税,随后,若股东希望将剩余利润转入个人账户,还需额外缴纳20%的分红个税。这两层税负叠加,意味着企业近半的利润将用于缴税,无疑对企业的资金流和股东收益构成了巨大压力。

  企业所面临的“企业所得税+分红个税”双重税负,随着利润的增加而愈发沉重。这种税负结构不仅严重压缩了企业的发展资金,还直接影响了股东的收益。许多企业因此陷入“赚得多、缴得多、剩得少”的恶性循环,特别是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高额的税负更是成为了其资金周转和扩大再生产的重大障碍。

  为应对这一挑战,“核定征收”政策应运而生。这是税务机关针对账簿不健全、无法准确核算应纳税额的企业所推出的一种税收征管方式。在税收优惠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通过核定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分红个税,从而有效解决双重税负问题,为企业带来实质性的减负效果。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核定征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方式为:企业入驻税收园区内并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即可享受该政策。在此政策下,增值税需按正常税率缴纳,但企业所得税可核定至0.3%-0.5%,同时免征分红个税,年开票额度可达5000万以内。

  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同样具有吸引力。企业可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该个体户仅需缴纳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及附加税。其中,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税率为0.5%,综合税负仅为2.8%完税,年开票额度可达440万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时,必须确保业务真实、合法合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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