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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
龙陵法院为旱区民工讨薪30万元
时间:2010-03-17 09:07:35 来源:
保山日报网
作者:黄永生 吴乃造
龙陵县人民法院按照省、市、县委关于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的要求,组成三个巡回审判组到旱区就地解决民间纠纷支持抗旱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3月6日,商事审判组为龙山镇麦地村12组农民工解决了承包驻地等壳电站土运劳务合同纠纷案,为农民工追偿工资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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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该县龙山镇麦地村的农民郭云邦、王大周等12人各带领一个施工队到其家乡正在建设的等壳水电站工地打工,并同工程承包商签订了劳务协议,经过一年多的劳作工程终于完工了,但在结算时却与工程承包商就土石方、运输距离的计算产生分歧,郭云邦、王大周带领40余农民工到乡、县反映,到等壳电站指挥部协商。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领导遂即指派民二庭法官深入电站调查取证巡回办案,巡回法官们到电站和农民工家中走访调查,在电站办公室四天进行三次庭前调解,终于在3月5日下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承包商魏源松给付农民工30万元,余款农民工放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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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上午,法官们将30万元兑付给了农民工,农民工代表王大周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为我们讨回血汗钱,我们可以安心抗旱保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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