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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交警大队实行“集体议案”制
时间:2010-04-16 10:43:56 来源:
保山日报网
作者:
本报讯 近期,隆阳区交警大队积极开展“专人办案、集体议案、法制审核、领导审批”道路交通事故案卷审核制度,为研究道路交通监督执法重大问题提供了议事平台,确保集体讨论研究的正确性和公开性。
NMz保山日报网
区交警大队制定了《集体议案制度》,明确集体议案委员会的职责,规定应当提交进行集体议案的案件范围以及集体议案的程序,使疑难、有影响的案件的研究、处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明确承办人、审核人、复核人和审批人的责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采取不同形式鼓励和倡导民警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引导民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营造“赶、学、帮、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民警适应新情况、处理新问题的能力和事故处理的业务技能,从而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隆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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