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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时间:2009-05-14 01:25:44 来源:保山日报 作者:龚祖金
本报讯 近日,腾冲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腾冲县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暂行),对1998年以来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用的耕地,除按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外,从今年起每年再给予适当的长期性生活补助,形成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长期生活补助相结合的两条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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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规定,对2009年以及今后征用的土地,在全额兑付一次性征地补偿费后,按水田和菜地每亩每年补助800元,旱地每亩每年补助60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地农户生活补助;对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征用的土地,从今年起,按水田和菜地每亩每年补助800元,旱地每亩每年补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文件明确指出,该规定只适用于腾越镇坝区和西山坝新城区规划建设区域及和顺镇古镇保护区控制红线以北至腾越镇规划建设区域,在此范围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征用的水田、菜地和旱地,对林地、草地及其它未利用土地的征用不适合该规定,养殖水面按改变土地用途之前的地类对待,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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