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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再次加大住房公积金财政投入
以工资总额为计缴基数 制度覆盖大学生村官
时间:2010-06-23 08:44:17 来源:
保山日报网
作者:杨春雪
本报讯 经昌宁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并经十一届县委第28次常委会审定,从今年1月起,昌宁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规范提高到按工资总额作为计缴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6%。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覆盖到大学生村官。
ddF保山日报网
近年来,昌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职工的住房民生问题,下决心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民生。这次规范提高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为大学生村官建立住房保障,已是县委、政府自2006年以来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上的第四次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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