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始终坚持“谁经营、谁受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围绕加快生态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托林改、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大力开展人工造林、荒山造林、低产林改造等造林工作,使林农走过了从以往靠山吃山的“木头经济”向“靠山育林、靠山养人”的新经营理念的逐步转变,建立了权、责、利相统一的科学管理制度,加快"三防"体系和农村能源建设,做到“树有人护、责有人担”。30年来,该县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55万亩、义务植树1470万株,林地面积由1978年的112.8万亩发展到2008年的263.7万亩,增长了2.34倍;活立木总蓄积由449.37万立方米发展到1298.79万立方米,增长了2.89倍,森林覆盖率由1978年的26.9%提高到2008年的67.85%,增长了40.95个百分点。vgc保山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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