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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
隆阳一判缓刑的毒贩被改判三年徒刑
时间:2009-12-04 01:28:44 来源:
保山日报网
作者:廖 浛 王 波
本报讯 近日,隆阳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由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对被告人景某一审判处缓刑予以改判为实刑三年。
VFK保山日报网
被告人景某于今年5月在隆阳区内9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三名吸毒人员,5月18日10时许,景某贩卖毒品时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1.9克。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景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隆阳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被告人景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多人多次”,属于法定“情节严重”,应当在有期徒刑3年至7年间量刑,加之他曾经有犯罪前科,并两次被劳动教养,其再次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对此次犯罪不宜适用缓刑,遂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后撤销了一审判决,作出了被告人景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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