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县区 > 龙陵

龙陵县法院为民“五转变”

时间:2010-08-18 14:52:41  来源: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  作者:黄永生

针对群众涉诉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诉讼请求复杂,审理和执行难度加大,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上访、闹事等不稳定因素,龙陵县法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实现了五个转变。

cqz保山日报网

一变“就案办案”观念“为服务大局、构建社会和谐“的责任观念。今年18月,共受理各类刑、民、商、执行案件410件,结案率达86%。每一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均深入调查研究,绝不就案办案,而是做到透过案件看破本质,找出群众诉讼的争执结症,多做调解工作,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cqz保山日报网

二变“按部就班走程序”观念为“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的务实观念。由于龙陵地处山区,交通和通讯条件滞后。院党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县情,勇于探索审判方式改革,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合法权益、节约诉讼成本、实现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扩大对简易程序的适用。采取法律文书送达多样性,简便的传唤方式和灵活的举证期限,提高审判效率。

cqz保山日报网

三变“满足于审限内结案”观念为“群众事无慢事”的效率观念。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旋律。龙陵经济、文化落后的因素决定了效率的重要性,如果仅仅局限于审限内结案,群众涉诉的案件不能快速审理,将会出现不稳定的事件发生。为此,从院长到法官,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件件有计划、责任明确、分工合理,以时间上缩短了办案周期。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年末赶结案”的不良做法,有力地保护群众诉讼合法权益及时得以实现。

cqz保山日报网

四变“以案件标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观念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今年所收的410件各类案件中,千元以下案件占收案的18%,“三费”案件,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刑事附民案件占收案的65%。这些案件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不及时有效地审理,将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院长、副院长带头审案、庭长、局长带头审理、执行“小案”,消除以案件标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的观念,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把群众的冷暖装在心上,把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放在审判台上,真正为群众审好案、办好案!

cqz保山日报网

五变“以结案为目的”观念为“从根本上为群众解决困难”的人本观念。今年龙陵法院分两组到10个乡镇巡回办案160余人次,把开庭搬到了农村的火塘边,拉近同群众之间的距离。切实按照肖扬院长提出的“能调则高、当判则判、注重调解、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精神加大调解力度,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百姓称赞道:“这样的法官好,这样的法官亲”!

cqz保山日报网

 cqz保山日报网

cqz保山日报网

cqz保山日报网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精彩热图
龙陵万亩油茶移栽大会战
龙陵万亩油茶移栽大会
龙陵县党史人物陈列馆开馆
龙陵县党史人物陈列馆
《永远的形象》在平达拍摄
《永远的形象》在平达
龙陵发现上千公顷桫椤
龙陵发现上千公顷桫椤
推荐新闻
评论热点
相关新闻